体育教研部参照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结合体育教研部实际情况,制定体育教学管理规定,目的是加强体育教学管理,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1.具有教授职称的体育教师,每学年应承担至少120标准课时的本科课堂教学任务。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体育教师,每学年应承担至少180标准课时的本科课堂教学任务。
3.具有讲师职称的体育教师,每学年应承担至少240标准课时的本科课堂教学任务。
4.具有主讲资格的助教,每学年应承担至少150标准课时的本科课堂教学任务.
5. 1标准课时授课时间为40分钟,每次体育课为2课时80分钟。
1、体育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学计划的管理程序。各项目的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2、教学大纲由专项负责人组织专业教师根据《黑龙江大学本科教学大纲编写规范》的要求编写,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实施,授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3、体育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编写教学日历,并在每学期开学初公布到体育教研部网站上校园网上,体育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认真编写教案。
4、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使用指定的体育公共课教材,不得擅自更改。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向学生提供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目录,以便学生课外学习。
5、体育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学周历安排,结合学生实际和专项特点,认真进行备课与课程设计工作。
6、体育教师要根据备课教案或课程设计的要求进行课堂教学,要不断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善于利用启发式、研究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和有效教学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思想。
7、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每学年应至少听2位不同教师的课程;具有副教授、讲师及助教职称的教师,每年应至少听4位教师的课程,且每门课程听课时间至少为1学时,听课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认真做好听课纪录。
8、考试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进行,要根据《黑龙江大学考试工作条例》的要求安排好本课程的考试。按时登录成绩,提交成绩单。体育教师应积极进行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的改革。
9、体育教师应在学期末进行教学工作总结,教学总结的内容一般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效果等方面的优点与不足、考试改革的成败得失、学生的学习状况等。
10、体育教师必须参加学校教学评估工作,教学评估是全面检测体育教学软硬件建设状况重要手段。开展本科教学评估有利于提高体育教育质量。
1.体育教师要为人师表,治学严谨,遵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立德树人,树立黑大体育教师良好形象。
2.体育教师要举止文明,上课时穿着整洁合体的运动服和运动鞋.
3.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随意延长上课时间。未经教务处和体育教研部批准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他人代课。
4.上课必须携带教案、学生点名册及必要的体育教学器具。
5.教师应认真保管体育器材,课前应检查场地,确保安全。
7.认真组织教学,严肃课堂纪律,及时考勤,对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的学生要批评教育。
9 教师应按统一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评分标准对学生考核,评定成绩。
11.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不允许教师擅自离开教学场地。
1、调课是指对主讲教师、上课地点等任何一项的确定性变更;停课是指主讲教师所担任的某门课程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授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研部规定的教学安排,无权私自停课和无故调课、停课
2、课程主讲教师如因病、事等原因不能按时授课的,应课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黑龙江大学调(停)课申请表》,经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在填写调、停课申请表时,必须标明拟调(停)课时间、原因及补课方案。
3、调、停课申请批准后,主讲教师及教务员应采取有效方法尽快通知到修读该门课程的上课学生或学生所在学院。。
4、主讲教师因各种原因需由其他教师代课时,原则上需要安排相应职称并具有相应课程教学经历的教师代课,并提前报请教研室主任批准,方可代课。不准合班上课。体育教师每学期原则上不允许因事假而被代课30学时以上。
5、因教师个人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停课的,须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6、上课遇雾霾、大风沙尘、雨雪等恶劣天气、室外课应按照【关于恶劣天气体育课调整应急方案】有关规定由教研室主任批准方可进行调课、或停课。私自停课、代课、调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7、校内大型活动占用教学场地情况由教务处下发调、停课通知。
根据发生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教学事故可分别被认定为以下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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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违背党的方针政策、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言论和行为,传播封建迷信以及淫秽内容,造成恶劣影响(Ⅰ)∕造成重大影响(Ⅱ)∕严重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运行(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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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变更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含擅自调课、串课)(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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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20分钟以上(Ⅲ)∕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20分钟以下(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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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言语侮辱学生或体罚学生,使学生身心受到伤害,造成重大后果(Ⅱ)∕严重后果(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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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课堂教学活动中使用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Ⅲ)∕未将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置于关闭状态而影响教学秩序(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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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上课时教师擅离课堂5分钟以上(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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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以提分、加分等为交换条件,从学生身上获取各种利益(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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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监考教师或主考教师不负责,导致试卷丢失并造成重大后果(Ⅱ)∕未造成严重后果(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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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主考教师迟到10分钟以上,严重影响考试进行(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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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教师未能严格执行考场规则,从而给考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Ⅱ)∕严重影响(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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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存在严重错误或对答题要求不明确影响考试正常进行(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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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违纪后监考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故意隐瞒事实或替学生求情,造成重大影响(Ⅱ)∕严重影响(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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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按评分标准阅卷,随意给分并造成严重影响(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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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学生成绩出错率达10%以上(Ⅲ)∕5%—10%(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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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教师不按教学管理部门要求上报学生成绩导致学生无法查询成绩(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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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安排和调度等环节中,出现工作失误或未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对教学秩序造成重大影响(Ⅱ)∕严重影响(Ⅲ)∕较大影响(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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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人员丢失学生原始成绩单,造成重大后果(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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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一般教学事故(Ⅳ),由体育部负责处理,对事故责任人在单位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
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一般教学事故视为严重教学事故,对事故责任人按严重教学事故(Ⅲ)处理。
2、 对于严重教学事故(Ⅲ),由体育部负责处理,对事故责任人在单位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情节轻重扣发500—1000元的奖金或相当于同等金额的教分,事故责任人一年内不得参与技术职务评审,取消其一年内参加各类评优的资格。
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严重教学事故视为重大教学事故,对事故责任人按重大教学事故(Ⅱ)处理。
3、对于重大教学事故(Ⅱ),经学校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对事故责任人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根据事故影响范围扣发事故责任人1000—1500元的奖金或相当于同等金额的教分,事故责任人两年内不得参与技术职务评审,取消其一年内参加各类评优的资格,情节严重者,需调离现工作岗位。
发生重大教学事故后一年内,再次发生教学事故视为特大教学事故,对事故责任人按特大教学事故(Ⅰ)处理。
4、对于特大教学事故,经体育部及教务处共同认定后,报学校主管校长审批,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开除公职。
5、除对事故责任人按照上述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外,凡教学事故造成的教学设备损坏或其他经济损失,一律由教学事故责任人负责赔偿,因教学事故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的,由事故责任人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及其他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各级各类教学事故的处理结果均在教务处、人事处备案,作为事故责任人年终考核、职务晋升、年终评优以及岗位聘任等的有效依据。
教研室主任负责抓好教研室的全面工作,应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教研室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组织修订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工作。
3、负责安排教研室的教学任务、完成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教案任务。
6、负责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安排计划备课任务。
2、协助教研室主任编制课程表,打印课表及时通知任课教师。
3、做好教师调停串课初审,协助办理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4、协助部领导开展教学检查,收集处理相关教学信息。
7、按照《黑龙江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条例》的程序,协助教务处和部领导处理涉及本部的教学事故。
10、按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的程序,处理考试违纪事件。
12、做好本部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周历、课程表、考试安排表等教学基本文件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保证各种教学基本文件存档齐备。
13、做好教学检查报告、教学工作总结、教学质量调查报告等各种教学信息材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14、协助部领导做好本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15.配合教学主管部门完成每学期本单位学生的选课工作。
19、学期末配合部领导和教学主管部门做好计算、核对教师工作量的工作。
1、参加和完成体育教研部的教学质量检查、教学质量评优和各项评估工作。
2、参加完成审核指导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
3、完成学校督导组分配的听课任务,对听课教师给出综合评定等级和评语。
4、完成体育部分配的听课任务,对听课教师给出综合评定等级和评价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