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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调、停课管理制度
2023-11-01 14:45  

1调课是指对主讲教师、上课地点等任何一项的确定性变更;停课是指主讲教师所担任的某门课程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授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研部规定的教学安排,无权私自停课和无故调课、停课

2课程主讲教师如因病、事等原因不能按时授课的,应课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黑龙江大学调(停)课申请表》,经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在填写调、停课申请表时,必须标明拟调(停)课时间、原因及补课方案。

3调、停课申请批准后,主讲教师及教务员应采取有效方法尽快通知到修读该门课程的上课学生或学生所在学院。

4主讲教师因各种原因需由其他教师代课时,原则上需要安排相应职称并具有相应课程教学经历的教师代课,并提前报请教研室主任批准,方可代课。不准合班上课。

5因教师个人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停课的,须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6、上课遇雾霾、大风沙尘、雨雪等恶劣天气、室外课应按照【关于恶劣天气体育课调整应急方案】有关规定由教研室主任批准方可进行调课、或停课。私自停课、代课、调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7、校内大型活动占用教学场地情况由教务处下发调、停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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